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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2日)USCIS更新了关于EB-1A签证申请资格的政策手册,为申请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通过EB-1A获得绿卡的申请者必须证明其在相关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申请者需满足移民法规定的10个证明杰出能力资格标准的其中3个或以上。在此之前EB-1A申请并没有明确的证据指导,从2023年起,USCIS对符合EB-1A申请的10个资格标准提供了具体证据类型的指导。本次政策更新也是对此指导的进一步说明,明确了必要证据的提交及其审核标准。
本次更新的事项如下:
- 团体获奖认可度
USCIS现在承认以团体名义获得的奖项,也属于“规模较小的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这一项。这意味着个人所属的团体获得的奖项可作为EB-1A签证审核标准之一的获奖经历来考虑。 - 过去会员资格的认可度
如果申请人曾经拥有某个机构或团体的会员资格,也可以被纳入“在该领域有特殊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标准中。这意味着,即使是过去的有效会员资格,只要能提供相应证明,依然可以作为EB-1A资格审核的有效证据。 - 出版材料标准的放宽
之前要求“出版材料需证明该个人的工作和贡献价值”的条件在此次更新中被删除。现在只要出版材料涉及到该个人的成就,便可视为申请的有效证据。 - 艺术展览与其他展览的区分
“展览”一词通常指在公共场所进行的展示,但在EB-1A签证审核标准中,仅限于“艺术性”的展览。此次更新明确指出,如果是非艺术性的展览,只有在强有力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可。
以上的政策更新将对EB-1A签证的申请带来一定的影响。EB-1A签证是针对在相关领域内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所设立的就业移民类别,无需雇主担保,个人即可申请。因此,资格审核非常严格,本次更新将帮助申请者更有策略地准备证据,更清晰地阐述他们的成就和杰出能力。
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EB-1A签证,充分理解此次USCIS的政策变更,并根据新的标准做好准备至关重要。如需有关EB-1A的移民咨询,请通过邮箱mail@songlawfirm.com或者微信号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