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泽西州,如果你因为遭受家庭暴力而向法院申请了保护令(Restraining Order),这通常是一个重大的法律步骤,可以在短期和长期内有效限制对方接近你或与你联系。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申请人可能在冷静下来后改变了想法,希望撤销先前申请的保护令。那么,如果你在新泽西州申请了保护令但后悔了,是否可以撤销?该怎么做?这篇文章将为你详细解答。
一、保护令的两种类型
在新泽西,保护令分为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 临时保护令(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这是你初次报警或向法院申请后法官签发的保护令,通常在没有被告出庭的情况下发出。TRO立即生效,并且在几天内会安排一个听证会,决定是否将其变为正式保护令。
- 最终保护令(FRO:Final Restraining Order)
在听证会后,如果法官认为存在足够的家庭暴力证据,就会签发 FRO。一旦签发,FRO 是永久有效的,除非法院主动或经申请撤销。
二、我后悔申请保护令了,可以撤销吗?
是否可以撤销保护令,取决于你的案子处于哪个阶段:
情况一:你还在临时保护令(TRO)阶段
如果你只是申请了 TRO,还没有开庭决定是否发出最终保护令,那么你可以:
- 向家庭法院提出请求,希望撤销 TRO;
- 通常会安排一次简短的听证会,由法官确认你的决定是自愿、没有受到威胁或胁迫的结果;
- 如果法官满意你的理由,会正式撤销 TRO,案件就此结束。
注意:法院不一定自动批准撤销,特别是如果你过去曾多次申请又撤销,或看起来你受到威胁。
情况二:你已经获得了最终保护令(FRO)
如果法庭已经发出了最终保护令,撤销的过程就要正式得多,也更复杂:
- 你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撤销动议(Motion to Vacate FRO);
- 法院会安排一次听证会,由你向法官说明:
- 为什么你想撤销;
- 你现在是否安全;
- 撤销的决定是否是自愿的;
- 被告是否有任何新暴力或威胁行为;
- 法官将依据多项因素做出决定,这些因素参考了著名的Carfagno v. Carfagno 案件,包括:
- 被告是否遵守FRO;
- 你和被告之间是否还有联系;
- 你是否处于危险中;
- 保护令是否仍有必要;
这不是自动批准的过程,法官始终以你的安全为首要考虑。
三、撤销保护令有哪些注意事项?
- 你不能单方面“作废”保护令。必须由法院正式撤销。
- 即使你不配合法庭程序,或表示不想继续起诉,被告仍可能因违反命令被定罪。
- 如果保护令撤销,被告将不再受命令限制。你必须确认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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