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人行横道时被车辆撞到,或作为乘客搭乘亲友车辆途中发生事故,都是现实中并不少见的情形。事故发生后,警方到场处理时,如果得知肇事司机并未投保汽车保险,是所谓的“无保险驾驶人”,往往会让受害人倍感震惊和不安。
尤其是当自己名下并没有汽车保险时,担忧会进一步加剧。需要接受治疗,但医疗费用该如何解决?是否还有获得赔偿的途径?从哪里开始处理,常常让人感到无从下手。
在新泽西州和纽约州,并不会因为受害人没有汽车保险而自动丧失其法律权利。 但无保险驾驶人事故相较于一般交通事故,在保险适用结构和优先顺序上要复杂得多,因此必须结合事故发生的州别、事故当时的身份(行人、乘客、自行车骑行者),以及是否存在可适用的保险,进行系统、准确的分析。
肇事司机没有保险会带来哪些问题?
无保险驾驶人事故,指的是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完全没有肇事方的责任保险(人身赔偿保险)可以承担赔付的情形。这可能是因为司机从未投保、保险已经失效,或因特定原因被拒赔。
这与“保险不足(underinsured)”事故不同。所谓保险不足,是指肇事司机虽然有保险,但保额过低,无法充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在无保险事故中,关键问题往往不仅是“谁有过错”,而是**“实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赔偿”**。
没有汽车保险,也还能获得赔偿吗?
可以。即使没有自己名下的汽车保险,也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通常需要按照以下顺序来判断赔偿来源:
- 是否可以适用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汽车保险
- 是否可以适用事故发生时所乘坐车辆的汽车保险
- 若以上两项均不适用,是否符合 州政府设立的特殊赔偿程序(基金或补偿制度)的条件
因此,问题并非“因为没有车就拿不到赔偿”,而是要厘清哪一层保险具有优先适用性。
保险来源在哪里?
纽约
纽约实行无过错(No-Fault)制度,无论事故责任归属如何,医疗费用及一定范围内的收入损失通常可以优先获得赔付。行人和乘客在很多情况下也属于该制度的保护对象,一般通过与事故相关车辆的保险进行无过错理赔。
对于无过错制度无法涵盖的损失(例如疼痛、精神痛苦等),无保险驾驶人保障(Uninsured Motorist,简称 UM)就成为关键问题。即便受害人本人没有汽车保险,如果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拥有汽车保险,且受害人被纳入该保险的被保险人范围,就可以通过该保险主张 UM 赔偿。作为乘客的情形下,也可能通过所乘车辆的保险来主张 UM 权利。
如果完全不存在可适用的家庭保险或车辆保险,纽约州还针对符合条件的无保险或肇事逃逸事故,设立了州级赔偿程序。但该程序对资格条件以及申报、申请期限要求极为严格,因此需要在早期尽快进行法律评估。
新泽西
新泽西同样通过 PIP(个人伤害保护,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制度,在多数交通事故中优先处理医疗费用。新泽西的保险适用顺序相对复杂,通常按照本人保险 → 同住家庭成员保险 → 所乘车辆保险的顺序进行审查。
如果没有本人名下的保险,首先要确认是否可以适用同住家庭成员的汽车保险。若家庭内不存在可适用保险,而事故时为乘客身份,则可能通过所乘车辆的保险主张 PIP。若为行人且不存在任何可适用保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新泽西允许通过州级基金程序申请有限范围的 PIP 保障。
部分医疗费用也可能通过健康保险处理,但 PIP 与健康保险之间的优先顺序与协调规则因案件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需尽早确认。
可以主张疼痛和精神损害赔偿吗?
在纽约,因交通事故主张疼痛与精神损害(通常称为“pain and suffering”的非经济损失),原则上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 “严重伤害(serious injury)”标准。是否符合该标准,取决于诊断结果、检查意见、治疗经过等客观医疗资料及治疗的连续性。
在新泽西,是否可以主张疼痛和精神损害,取决于适用的保险是否包含诉讼限制条款(Verbal Threshold / limitation on lawsuit)。若该限制适用,通常需要证明伤害属于法律列明的类型,例如特定骨折、明显疤痕或外观损伤、胎儿流失、永久性伤害等。若不适用该限制,主张范围相对更广,但案件成败仍取决于伤害程度及证据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泽西对驾驶无保险车辆时受伤的驾驶人,在非经济损失(如疼痛、精神损害)方面可能存在限制。这一规定不适用于没有车辆的行人或乘客,但在实际案件中容易混淆,必须准确区分当事人的身份和事实背景。
如果是行人、自行车骑行者或乘客,该如何处理?
事故当时的身份会影响保险适用路径,但是否拥有车辆或个人汽车保险,并不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前提条件。 乘客通常优先考虑所乘车辆的保险;即便没有个人汽车保险,也需要确认是否可以适用家庭成员的保险。行人或自行车骑行者,同样可能涉及无过错(PIP)及无保险驾驶人保障(UM)的适用问题。
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确保症状和治疗过程被完整记录在医疗档案中。报警并取得正式事故报告同样十分重要。确认肇事司机及相关车辆的基本信息(姓名、车牌号等);若为乘客,应一并获取所乘车辆驾驶人及保险信息。妥善保存照片、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误工证明等材料。在尚未明确适用保险及自身法律权利之前,应避免进行录音陈述或签署任何和解或免责文件。无保险事故中,一旦选错保险路径或错过通知期限,案件往往会变得更加复杂,因此早期处理尤为关键。
申索及诉讼时效
在纽约,交通事故等过失型人身伤害诉讼的通常起诉期限为3年。但若涉及公共机构(市政府、州政府等),通知及起诉期限可能大幅缩短。
在新泽西,人身伤害诉讼的一般时效为2年。此外,无过错(PIP)或州级基金程序往往还存在单独的申报期限,一旦错过,权利可能受到限制甚至完全丧失。
为什么无保险驾驶人事故更需要律师介入?
无保险驾驶人事故并非单纯的责任认定问题,保险适用范围及优先顺序往往才是核心争议。不同保险主体之间的责任推诿、拒赔或拖延并不少见,尤其在“自己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处理混乱。及早进行法律咨询,有助于迅速厘清可适用的赔偿渠道、保全证据,并避免因程序性失误导致的拒赔或延误。
是否遭遇交通事故?
即便被无保险驾驶人撞伤,且本人名下没有汽车保险,仍可能存在可行的法律解决路径。您无需独自面对复杂的保险规则。
如果您在新泽西或纽约因无保险驾驶人事故受伤,欢迎立即联系 Song Law Firm,获取免费的初步咨询。
电话: 201-461-0031
电子邮箱: pi@songlawfirm.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仅用于一般信息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权利、保障范围及期限取决于案件事实和保险条款。针对个案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