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劳动法

“以培训费名义克扣我的工资?”——防范非法扣款与转嫁培训费用

“入职时接受的岗位培训费,公司每个月都要从我的工资里扣除。这合法吗?”

P客户开始在美容行业担任助理。入职后,雇主立刻要求P客户接受“强制性技术培训”。问题出现在第一个发薪日。雇主没有经过同意就开始进行任意扣款 (Deduction),并声称:“培训费很贵,所以我要每个月从你的工资里分期扣除,直到你做满一年。”这导致P客户实际拿到的工资骤降,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分析:为了雇主利益的培训费不应由员工承担。

这在许多行业被视为惯例,但却是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员工为了履行职责而接受公司指示或强制的培训 (Mandatory Training),原则上是为了雇主的利益。

因此,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些培训费用是违法的,特别是如果这种扣款导致员工的工资跌破法定最低工资,则是被严格禁止的。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从法理上指出,资方强制转嫁培训费用是一种非法的薪资剥削行为。

结果:全额退还非法扣款并补偿最低工资差额

我们终结了公司强词夺理的“培训费”扣款惯例。

  • 结果 1: 全额退还以所谓“培训费”名义从P客户工资中非法扣除的所有金额。

  • 结果 2: 针对因扣款导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追回欠款并获得额外违约赔偿金。

  • 结果 3: 获得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确保公司不再削减P客户的工资。

公司指示接受的培训不是您欠下的债务。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将帮您找回被不当扣除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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