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이민 Family-based I-130 — 공항 가족 재회 환영 장면

Family-based I-130 — 美国公民配偶绿卡

IMMIGRATION LAW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的韩裔配偶委托人类型。包含在韩国结婚后移居美国的情形、在美国境内结婚的情形,或经 K-1(未婚妻/未婚夫签证)程序后结婚的情形等多种模式。

案件背景

Immediate Relative(公民配偶)类别无优先日 backlog,是最快速的绿卡路径之一。但 USCIS 严格审查婚姻的真实性(bona fide marriage)。

法律要件

法律依据如下。

INA § 201(b)(2)(A)(i) — Immediate Relative 定义

INA § 204 — I-130 申请程序

8 C.F.R. § 204.2 — 家庭基础申请规定

结婚未满 2 年取得绿卡时成为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2 年条件性),之后需要以 I-751 申请解除条件(INA § 216)。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Song Law Firm 为论证婚姻真实性整理了以下 evidence。

共同财务 — 联名账户、共同租赁或按揭、共同保险、共同名义资产记录。

共同居住 — 同一地址证明、utility bill、mail addressed to both spouses。

共同生活证据 — 婚礼照片、与家人·朋友的照片、旅行记录、节假日·纪念日记录。

Communication 记录 — 婚前婚后沟通(邮件、消息)记录之一部分。

亲友 affidavit — 双方亲友作证真实婚姻的 affidavit。

此外,与委托人预先进行面谈模拟,以便在 USCIS 面谈中自然而准确地作答。

处理过程及时间线

推进 I-130 申请书与 I-485(在美国境内居住委托人)或领事面谈(在美国境外居住)。USCIS 面谈由夫妻共同出席接受婚姻真实性审查。

结果

获得 I-130 获批及绿卡(或 2 年条件性绿卡)发放。条件性绿卡的情形随后进入 I-751 条件解除阶段。

启示 · 教训

Family-based 绿卡中婚姻真实性论证由「共同生活证据 record」而非婚姻本身决定。婚后系统性积累共同名义·联名账户·共同居住记录,在之后 USCIS 面谈中会造成很大差异。面谈前准备亦为必需。

SONG LAW FIRM · 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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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本成功案例基于宋律师事务所实际处理案件重构,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国籍·所属机构·具体日期等所有身份识别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和一般化处理。本文仅供一般法律资讯参考,并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建议。根据新泽西州律师职业行为规则 7.1,过往结果不能保证相同结果,移民案件结果因 USCIS 审查·事实关系·证据·政策变更等因素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的发布不构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具体案件请务必直接咨询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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