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法 · 宋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栏
情况概述
您坐朋友车,因对方驾驶人闯红灯而受伤;或配偶驾驶时您在副驾受重伤——这些情况很常见。许多受伤同乘者出于人情不去索赔,但赔付主体是驾驶人的保险公司,并非驾驶人本人,几乎没有理由回避。
法律概念
汽车事故中的同乘者原则上从无过错立场出发:不论哪位驾驶人造成事故,同乘者对该驾驶人的保险公司都有相应比例的索赔权。在新泽西比较过失框架下,同乘者的赔偿几乎不会因自身过失被扣减。
新泽西规定
作为无过错州,新泽西把初期医疗费用通过PIP处理。同乘者的PIP优先顺序为(1)本人所拥有的汽车保单、(2)所乘车辆的保单、(3)NJ 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Guaranty Association作为兜底。PIP之后,可向过错驾驶人提出Bodily Injury liability 索赔;若所乘车辆驾驶人亦有过失,还可对该驾驶人保单提出索赔,即两份保单同时利用。
实战对策
第一,先查看自己是否拥有汽车保单。若有,自己的PIP就是第一索赔线。第二,向事故调查人员明确说明您是同乘者;座位位置与安全带使用与赔偿数额相关。第三,收集两位驾驶人的保险信息,不仅是对方。第四,绝不签署放弃向朋友或家人驾驶人索赔的书面文件——该释放会被援引以大幅减少总赔偿。第五,核查目标保单中是否有Seat Belt 抗辩;未系安全带可能部分削减赔偿。
常见误解
"家人之间不能起诉"——在新泽西并不准确。家庭内部免责原则已大部分废除,包括配偶之间的汽车事故案件。真正的争议是程序性的,与保险公司之间,而非人际之间。
要点总结
- 同乘者通常有三条索赔线:自己保单、所乘车辆保单、过错驾驶人保单。
- PIP按上述顺序依次申报。
- 对朋友或家人驾驶人的索赔实质上是对其保险公司的索赔。
- 绝不签署放弃对所乘车辆驾驶人的索赔。
启示
同乘者案件的最大错误是因关系而放弃索赔、以及仅使用三条索赔线中的一条。事发初期就与律师梳理各方保单,是首次咨询中回报最高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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