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离婚的案子屡见不鲜,每到争取监护权的时候,如果又正逢孩子在青春期,母亲总是会以绝对性的优势压倒父亲,取得监护权。有首传遍大街小巷的童谣叫“世上只有妈妈好”。 也许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确有着父亲无法匹敌影响力。 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母亲的确比父亲更适合担任“监护人”这一职责。 可是,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在最近的一起有关监护权的案子中,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凭借专业的素养和慎密的分析推翻了法官对“抚养权案件”的偏见。 我们的客人是一位每个星期至少工作五十个小时但仍然不忘照顾家庭和陪伴孩子的好父亲。 为了让家人生活无忧,他自己省吃俭用, 必要时甚至会向自己的朋友借钱。尽管他和他的妻子由于感情不和,婚姻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但是他和他的孩子感情非常深厚。

我们的律师深入了解了他的情况之后,尽管形式对我们很不利,但我们仍然决定接受这个案子,为这位可怜的父亲据理力争,放手一搏。 爱,毋庸置疑,对孩子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考虑监护权时,除了爱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 特别是在这个案子里,父亲和母亲对孩子都有着血浓于水的爱。经我们的律师分析,辩论的重点应该在于哪方担任监护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我们调查了许多相关的案例,集结全律所律师的智慧,尽全力去说服法官客服世俗的偏见用公正的眼光来看待这个案子。 然后,我们又用具体的事实来说服法官尽管我们的当事人的工作负担很重,但是总体来看,尤其是在道德影响方面,由我们的当事人担任监护人对孩子的成长正面的影响更大。最后,经过我们律所的努力,我们的当事人成功取得了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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