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韩国餐饮连锁集团的亚太区高管。此前三年在首尔总部担任品牌战略总负责人,主导多门店扩张,近期赴美出任美国分公司负责人。
案件背景
委托人已通过 L-1A 派驻美国一年以上,美国业务基本稳定。集团委托我们启动 EB-1C 绿卡路径时,初审发现两项风险:第一,美国分公司营收与员工规模仍属中小规模,"管理身份"证明难度较高;第二,韩国母公司与美国分公司之间的实体资料存在部分不一致。
法律要点
EB-1C 要求(1)申请前三年内至少一年在境外关联公司担任管理或高级管理职位,(2)在美国实体担任相同层级的管理或高级职位,(3)母公司与美国实体之间存在合格关联关系(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等)。USCIS 对小规模美国实体的审查尤为严格,须证明受益人为真正的高级管理者(而非一线主管),负责管理其他管理者或专业人员。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 重整合格关联关系资料:通过整理控股公司·韩国母公司·美国分公司三方章程·股东名册·股权流转记录,重新构建关联关系。
- 通过组织架构图·委任备忘录·董事会决议记录,呈现委托人的管理层级,并附下属管理者(市场·财务·门店运营)的职务说明书。
- 提交美国分公司三年营收与人员规模成长轨迹,证明其为具备实体的成长型组织。
- 通过定量数据(新门店开设·加盟商保留率·系统手册更新等)展示委托人的品牌战略业绩。
处理过程
初次咨询后三周内提交 I-140 EB-1C。案件顺利进行,未收到 RFE,受理后约四个月内获批。
结果
I-140 EB-1C 获批。同步开展 I-485(身份调整)准备工作。委托人得以稳定领导美国业务,母公司与美国分公司之间的实体架构梳理也为未来 IPO 或并购审查提供了便利。
启示
EB-1C 是 L-1A 的自然延伸,但美国实体规模越小,USCIS 对"真正管理身份"的审查越严。组织架构图·职务说明书·关联关系资料须从项目初期即保持一致——这是获批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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