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内容
goods on shelf — Photo by Nathália Rosa on Unsplash

超市滑倒事故 — 场地责任赔偿成功案例

人身伤害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客户A为四十多岁的韩裔美国女性,居住于新泽西 Bergen 郡,从事兼职文职工作。与配偶及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事故发生前无任何关节损伤史或骨科治疗记录。可用韩语流利沟通,并具备基本英语交流能力,本人及家人均已投保健康保险。日常负责家中驾车、采购与子女接送。

案件背景

某工作日下午,客户A在新泽西 Palisades Park 附近某大型超市的果蔬区购物时,因未标识的湿滑地面失足,重重摔向一侧。事故地点未设置警示牌(wet floor sign),邻近陈列柜有水渗出,而店员未依计划巡查或清理。摔倒瞬间右膝重重撞击地面,当即剧痛,店经理予以紧急处置。

客户A立即要求店经理填写事故报告(incident report)并索取副本,并收集了现场两名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她用手机拍摄了湿滑地面状况、所穿鞋子及受伤部位。随后由配偶送往急诊,经诊断为膝部损伤,MRI 影像进一步确认为半月板撕裂及韧带损伤。

法律要点 · NJ 法规

本案核心争点有二。

第一,超市是否违反了对商业受邀人(business invitee)应尽的注意义务。

第二,超市对该湿滑地面是否具有实际通知或推定通知。

根据新泽西判例,商业场所运营者对受邀人负有最高层次的注意义务。对于洒漏与落物可预见的店铺区域(果蔬区、冷冻食品区等),Nisivoccia v. Glass Gardens(2003)确立的操作模式规则(mode-of-operation rule)可减轻原告的具体通知举证负担。此外,Bozza v. Vornado(1966)是确立商店洒漏应对巡查制度不足即可构成推定通知(constructive notice)的代表判例。

人身伤害索赔须在 N.J.S.A. 2A:14-2 规定的 2 年诉讼时效内提起。根据新泽西修改版比较过失原则(N.J.S.A. 2A:15-5.1),原告过错未超过 50% 时仍可获得赔偿,赔偿金额按过错比例扣减。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第一,事故发生后 3 天内,向超市总部及保险公司发送证据保全函(spoliation letter),正式要求保存事故前后 CCTV 录像、当时店铺巡查记录及员工排班表。在超市自动 7 天覆盖周期之前完成保全,确保核心证据。

第二,对店员进行访谈,查明洒漏发生的时间、巡查程序是否执行、以及未放置警示牌的原因,揭示了店铺内部安全手册与实际执行之间的显著差距。

第三,聘请零售业安全(retail safety)专家证人,以书面及证言形式确认店铺应对方案低于行业标准。

第四,整理完整病历并准备生活照护计划(life care plan)。按时间顺序整理治疗全程:急诊 → MRI → 骨科门诊 → 关节镜手术(arthroscopic surgery) → 6 个月康复,并请专科医生出具关节炎发生可能性、二次手术必要性及未来康复费用的书面意见。

第五,为误工损失(lost wages)计算,整理雇主证明、工资单及康复期间无法工作的时段证明。

处理过程与时间线

事故发生:立案 D 日

初次咨询与立案:D+7 日内

发送证据保全函:D+3 日

CCTV 录像取得:D+14 日

医疗过程:急诊(D+0) → MRI(D+14) → 骨科初诊(D+21) → 关节镜手术(D+42) → 6 个月康复(D+42 ~ D+220)

目击者陈述取得:D+30 日

专家证人签约:D+90 日

Demand package 完成:D+240 日(康复结束并达到 MMI 之后)

发送 demand letter:D+245 日

协商:D+245 ~ D+430 日

达成最终和解:D+430 日(约 14 个月),未提起诉讼即在协商阶段解决。

结果

本案通过反映实际医疗费(急诊·MRI·手术·康复总额)、未来预期医疗费、康复期间的误工损失及身心痛苦(pain and suffering)的和解方案结案。因未提起正式诉讼与庭审,协商阶段即告解决,最大限度降低了客户的时间与心理负担。康复结束后,A 以调整后的排班方式部分回归兼职工作。

启示与经验

1. 事故发生后立即呼叫店经理并索取事故报告副本至关重要,若无副本,店家事后可能否认事故经过。

2. CCTV 录像保全是与时间的赛跑,必须在店铺自动覆盖周期(通常 7~30 天)之前发送证据保全函。

3. 应立即前往急诊——延误将削弱事故与伤情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

4. 目击者联系方式须在现场立即获取,时间越久越难取得。

5. 现场拍摄的受伤部位、鞋子与地面状况照片,常成为后续协商与庭审的决定性证据。

6. 面对店家或保险公司要求签署声明或和解方案时,务必先咨询律师。

7. 聘请可用韩语、英语、中文直接沟通的律师,可确保与店家、保险公司及医疗方沟通无误,案件推进更为顺畅。

SONG LAW FIRM · 宋律师事务所

遇到类似案件?立即预约咨询。

📞 201.461.0031  ·  ✉ mail@songlawfirm.com  ·  🌐 songlawfirm.com
📍 Parker Plaza, 400 Kelby Street, Suite 1900, Fort Lee, NJ 07024

免责声明 · 本成功案例基于宋律师事务所实际处理案件重构,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国籍·所属机构·具体日期等所有身份识别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和一般化处理。根据新泽西州律师职业行为规则 7.1,过往结果不能保证相同结果,案件结果因事实关系·证据·政策变更等因素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的发布不构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具体案件请务必直接咨询具备资质的律师。

WeChat — Song Law Firm
Song Law Firm WeChat QR Code

Scan with WeChat to add Song Law Firm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