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 国籍:大韩民国。二十多岁后期男性(匿名化)。
- 入境经历:幼年持 B-2 签证入境后逾期滞留;成年后获得 DACA 批准,重新取得合法身份。
- 家庭关系:母亲为 LPR(通过美国公民兄长调整身份);父亲曾持 F-1 身份。母亲以 unmarried son over 21 身份为委托人递交 F2B I-130——已批准。
- 关键资产:父亲前雇主于 2001 年 4 月接收处理的 ETA-750 劳工证副本。
案件背景
2026 年 8 月,委托人向宋律师事务所寻求咨询。2026 年 9 月 Visa Bulletin 将 F2B Final Action Date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大幅推进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近 20 个月),使委托人估算的 priority date(2019 年 7 月 25 日)首次 current。核心问题是:父亲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接收处理的 ETA-750 是否可用于 INA §245(i)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以及能否在 9 月窗口期内递交 I-485。
法律要点
根据 INA §245(i) 及 8 C.F.R. §245.10(a)(1)(i)(B),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 "properly filed" 且 "approvable when filed" 的劳工证或 I-130 petition 的 beneficiary(含 derivative 配偶或子女)享有 grandfathering。此后可以任何独立可行的基础提交 AOS 并通过 Form I-485 Supplement A 加 $1,000 罚金清除 §245(c)(2)、(c)(8) 的 bar(逾期滞留、未经授权工作等)。
要件逐项分析。
- Timely filing:ETA-750 Final Determination 信函与表格批注均显示 2001 年 4 月 16 日接收——处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 sunset 之内。清晰。
- Approvable when filed:劳工证于 2002 年 9 月 11 日实际获批——即 "approvable when filed" 的近乎决定性证据。根据 Yates Memo "Clarification of Certain §245(i) Grandfathering Provisions"(2005 年 3 月 9 日),家庭从未基于该劳工证提交 I-140 或 I-485 并不影响 grandfathering。
- Derivative relationship at time of filing:父子关系必须在该 qualifying filing 日期或之前存在。2001 年 4 月时委托人为六岁子女——满足。
- Physical presence on 2000 年 12 月 21 日:qualifying application 若在 1998 年 1 月 14 日后递交,则适用。USCIS 指引将此要件适用于 principal(父亲),不适用于 derivative。但仍通过学校记录、报税单、租赁等辅证父亲在 2000 年底的物理存在。
9 月 Visa Bulletin:所有 chargeability 区域(含中国、印度)F2B Final Action Date 推进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USCIS 在 9 月对家庭类调整身份继续使用 Dates for Filing chart。无论采用哪种 chart,委托人 priority date 均 current。
紧迫性:国务院公开警告,FY2027 开始后数月可能发生退行(retrogression)。错过 9 月窗口将面临 10 月之后 current 身份不确定的风险。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 签订代理协议并全面核验 ETA-750 Final Determination 信函与表格批注。
- 收集父亲 2000 年 12 月 21 日物理存在证据:1998~2001 学校注册记录、报税单、租赁协议、医疗记录。叠加委托人本人 1998~2001 美国居住的辅证(学校记录)——双保险做法。
- 韩国公证 Basic Certificate 和 Certificate of Family Relations 配合经认证翻译,证明 2001 年 4 月父子关系。
- Admissibility 筛查:18 岁前未累积 unlawful presence(INA §212(a)(9)(B)(iii)(I)),DACA 批准停止其后累积;未出境则不触发 §212(a)(9)(B) bar。确认(包括 DACA advance parole 旅行在内)无任何出境记录。
- Supplement A 文件包:Form I-485 Supplement A 加 $1,000 罚金。
- I-693 封存体检报告——依照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生效的 USCIS 政策与 I-485 同时提交。
- I-864 经济担保:母亲(美甲师)收入可能低于贫困指南的 125%;事先锁定联合担保人(美国公民兄长)。
- Concurrent I-765(c)(9) + I-131。
- 封面法律备忘录:以 Yates Memo 框架阐述 245(i)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 理论,提前防御服务中心级别的 RFE 风险。
处理过程
- 2026 年 8 月下旬:完成咨询并签订代理协议。
- 2026 年 8 月底:证据包完成。ETA-750 原件、韩国公证翻译、DACA 批准通知、母亲已批准的 F2B I-130、父亲物理存在证据。
- 2026 年 9 月 1 日:窗口开放,priority date current。
- 2026 年 9 月第一周:递交 I-485 Supplement A 文件包。$1,000 罚金、$1,440 I-485 fee、I-765 $260、I-131 $630,合计 $3,330,加 civil surgeon 费用。
- biometrics 3~6 周,EAD/AP 3~6 个月,I-485 决定 8~15 个月。
- 结婚警示:F2B 以 unmarried status 为前提——批准前任何结婚将自动撤销 LPR 母亲的 petition。
结果
- I-485 文件包及时递交,priority date current 状态保全。
- DACA 继续保持,作为身份与工作许可的 "安全网"。
- 若母亲未来归化,F2B 自动转为 F1。若 F1 落后于 F2B,可依 INA §204(k) opt-out 保留 F2B——宋律师事务所持续监控。
- 预计需面谈(Newark 或 NY)——grandfathered DACA 案件通常会被面谈,委托人正接受家庭完整移民史的梳理与准备。
启示
- 2001 年 4 月 30 日 sunset 前递交的 ETA-750 或 I-130,20 年后仍可作为 grandfathering 资产。若家庭中有当年递交的 petition,务必审查。
-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 不取决于 principal 是否最终取得绿卡——只需证明 qualifying filing 在递交时 approvable。
- 作为 child 的 derivative 即使成年后仍保有 grandfathering(Yates Memo)。
- 9 月、10 月是财年切换期,Visa Bulletin 波动大,FY2027 开始后退行风险存在。立即在当月递交是策略本身。
- F2B 要求批准前保持 unmarried status——批准前结婚自动撤销 LPR 母亲 petition。
- 245(i) 案件在服务中心级别易被误判——封面法律备忘录质量常常是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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