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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245(i) 随同受益人 grandfathering 完成 F2B 身份调整 — 二十年后激活 2001 年 4 月 30 日前劳工证

移民法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 国籍:大韩民国。二十多岁后期男性(匿名化)。
  • 入境经历:幼年持 B-2 签证入境后逾期滞留;成年后获得 DACA 批准,重新取得合法身份。
  • 家庭关系:母亲为 LPR(通过美国公民兄长调整身份);父亲曾持 F-1 身份。母亲以 unmarried son over 21 身份为委托人递交 F2B I-130——已批准。
  • 关键资产:父亲前雇主于 2001 年 4 月接收处理的 ETA-750 劳工证副本。

案件背景

2026 年 8 月,委托人向宋律师事务所寻求咨询。2026 年 9 月 Visa Bulletin 将 F2B Final Action Date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大幅推进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近 20 个月),使委托人估算的 priority date(2019 年 7 月 25 日)首次 current。核心问题是:父亲 2001 年 4 月 16 日被接收处理的 ETA-750 是否可用于 INA §245(i)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以及能否在 9 月窗口期内递交 I-485。

法律要点

根据 INA §245(i) 及 8 C.F.R. §245.10(a)(1)(i)(B),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 "properly filed" 且 "approvable when filed" 的劳工证或 I-130 petition 的 beneficiary(含 derivative 配偶或子女)享有 grandfathering。此后可以任何独立可行的基础提交 AOS 并通过 Form I-485 Supplement A 加 $1,000 罚金清除 §245(c)(2)、(c)(8) 的 bar(逾期滞留、未经授权工作等)。

要件逐项分析。

  • Timely filing:ETA-750 Final Determination 信函与表格批注均显示 2001 年 4 月 16 日接收——处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 sunset 之内。清晰。
  • Approvable when filed:劳工证于 2002 年 9 月 11 日实际获批——即 "approvable when filed" 的近乎决定性证据。根据 Yates Memo "Clarification of Certain §245(i) Grandfathering Provisions"(2005 年 3 月 9 日),家庭从未基于该劳工证提交 I-140 或 I-485 并不影响 grandfathering。
  • Derivative relationship at time of filing:父子关系必须在该 qualifying filing 日期或之前存在。2001 年 4 月时委托人为六岁子女——满足。
  • Physical presence on 2000 年 12 月 21 日:qualifying application 若在 1998 年 1 月 14 日后递交,则适用。USCIS 指引将此要件适用于 principal(父亲),不适用于 derivative。但仍通过学校记录、报税单、租赁等辅证父亲在 2000 年底的物理存在。

9 月 Visa Bulletin:所有 chargeability 区域(含中国、印度)F2B Final Action Date 推进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USCIS 在 9 月对家庭类调整身份继续使用 Dates for Filing chart。无论采用哪种 chart,委托人 priority date 均 current。

紧迫性:国务院公开警告,FY2027 开始后数月可能发生退行(retrogression)。错过 9 月窗口将面临 10 月之后 current 身份不确定的风险。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 签订代理协议并全面核验 ETA-750 Final Determination 信函与表格批注。
  • 收集父亲 2000 年 12 月 21 日物理存在证据:1998~2001 学校注册记录、报税单、租赁协议、医疗记录。叠加委托人本人 1998~2001 美国居住的辅证(学校记录)——双保险做法。
  • 韩国公证 Basic Certificate 和 Certificate of Family Relations 配合经认证翻译,证明 2001 年 4 月父子关系。
  • Admissibility 筛查:18 岁前未累积 unlawful presence(INA §212(a)(9)(B)(iii)(I)),DACA 批准停止其后累积;未出境则不触发 §212(a)(9)(B) bar。确认(包括 DACA advance parole 旅行在内)无任何出境记录。
  • Supplement A 文件包:Form I-485 Supplement A 加 $1,000 罚金。
  • I-693 封存体检报告——依照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生效的 USCIS 政策与 I-485 同时提交。
  • I-864 经济担保:母亲(美甲师)收入可能低于贫困指南的 125%;事先锁定联合担保人(美国公民兄长)。
  • Concurrent I-765(c)(9) + I-131。
  • 封面法律备忘录:以 Yates Memo 框架阐述 245(i)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 理论,提前防御服务中心级别的 RFE 风险。

处理过程

  • 2026 年 8 月下旬:完成咨询并签订代理协议。
  • 2026 年 8 月底:证据包完成。ETA-750 原件、韩国公证翻译、DACA 批准通知、母亲已批准的 F2B I-130、父亲物理存在证据。
  • 2026 年 9 月 1 日:窗口开放,priority date current。
  • 2026 年 9 月第一周:递交 I-485 Supplement A 文件包。$1,000 罚金、$1,440 I-485 fee、I-765 $260、I-131 $630,合计 $3,330,加 civil surgeon 费用。
  • biometrics 3~6 周,EAD/AP 3~6 个月,I-485 决定 8~15 个月。
  • 结婚警示:F2B 以 unmarried status 为前提——批准前任何结婚将自动撤销 LPR 母亲的 petition。

结果

  • I-485 文件包及时递交,priority date current 状态保全。
  • DACA 继续保持,作为身份与工作许可的 "安全网"。
  • 若母亲未来归化,F2B 自动转为 F1。若 F1 落后于 F2B,可依 INA §204(k) opt-out 保留 F2B——宋律师事务所持续监控。
  • 预计需面谈(Newark 或 NY)——grandfathered DACA 案件通常会被面谈,委托人正接受家庭完整移民史的梳理与准备。

启示

  • 2001 年 4 月 30 日 sunset 前递交的 ETA-750 或 I-130,20 年后仍可作为 grandfathering 资产。若家庭中有当年递交的 petition,务必审查。
  • Derivative grandfathering 不取决于 principal 是否最终取得绿卡——只需证明 qualifying filing 在递交时 approvable。
  • 作为 child 的 derivative 即使成年后仍保有 grandfathering(Yates Memo)。
  • 9 月、10 月是财年切换期,Visa Bulletin 波动大,FY2027 开始后退行风险存在。立即在当月递交是策略本身。
  • F2B 要求批准前保持 unmarried status——批准前结婚自动撤销 LPR 母亲 petition。
  • 245(i) 案件在服务中心级别易被误判——封面法律备忘录质量常常是胜负手。

SONG LAW FIRM · 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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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本成功案例基于宋律师事务所实际处理案件重构,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国籍·所属机构·具体日期等所有身份识别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和一般化处理。批准通知图像上的受益人姓名及收件编号等个人信息区域已用黑色矩形遮盖。根据新泽西州律师职业行为规则 7.1,过往结果不能保证相同结果,移民案件结果因 USCIS 审查·事实关系·证据·政策变更等因素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的发布不构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具体案件请务必直接咨询具备资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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