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 · 宋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委托人概况
一位在新泽西州研究机构任职的韩国籍STEM领域博士后研究员。其研究方向为运用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进行医学影像分析,已在多家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并在国际会议上发表演讲。此前以O-1身份居留美国,为寻求长期在美发展并保持研究方向的自主性,决定通过EB-2国家利益豁免(NIW)自我申请永久居留权。
案件背景
虽然委托人学术成果扎实,但传统EB-2类别要求雇主担保并通过劳工证(PERM)程序。委托人希望能在多个研究机构之间自由流动并可能参与创业项目,因此最适合走国家利益豁免途径 — 该途径无需雇主担保。自2016年AAO作出Matter of Dhanasar判决以来,NIW申请须满足三大要件,USCIS对STEM领域申请人适用2022年更新的政策指导,证据准备须严谨。
法律要点
依据INA 203(b)(2)(B)(i)及Matter of Dhanasar,须满足三大要件:
- 要件一(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所提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要件二(个人资格):申请人有能力推进该工作
- 要件三(豁免的有益性):豁免雇主聘任和劳工证要求,总体上对美国有利
本案关键在于要件三 — 如何论证豁免劳动市场检验的正当性。USCIS 2022年STEM指导为关键与新兴技术领域申请人提供了有利因素,但仅援引指导内容不足,需结合申请人具体情况进行事实性论证。
宋律师事务所对策
宋律师事务所移民团队采取以下策略:
- 引用美国政府机构(NIH、NSF等)及国家安全框架中将委托人技术领域列为优先事项的公开文件,支撑要件一的国家重要性论证
- 整理委托人的定量指标(引用次数、同行评审记录、国际学术演讲经历)以证明要件二的个人资格
- 就要件三,论证劳工证程序固有的延迟将损害美国在该技术领域的利益,并强调委托人能够灵活参与多项研究合作及潜在创业活动,与国家利益完全一致
- 获取三位独立第三方专家推荐信,专家与委托人无直接职业或经济利益关系,以客观视角撰写而非泛泛背书
- 编写详细的五年工作计划书,包含具体里程碑及潜在美国合作机构名单
处理过程
提交I-140后启用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USCIS未发出补件通知(RFE),所提交材料被认为充分,案件在初审阶段获得批准。同步递交了I-485身份调整申请及EAD、Advance Parole。
结果
委托人的EB-2 NIW自我申请获准且未收到RFE,得以不依赖特定雇主推进永久居留权。此批准为未来研究流动、创业参与、多机构合作提供了灵活性,并为长期在美稳定发展及未来符合条件时申请美国公民身份奠定了基础。
启示
- STEM领域NIW申请中,2022年USCIS政策指导提供了有利因素,但申请人须具体论证其工作如何契合该框架,而非简单援引
- Dhanasar三大要件以相互连贯的叙事结构呈现时,最能说服审理官
- 专家推荐信重质而非重量,与申请人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专家出具的具体论证信最具分量
- 自我申请是避免雇主依赖的强有力选项,但准备工作繁重,应从初期系统规划资格要件与证据映射
针对新泽西州和纽约州的STEM研究人员、拟创业者、大学及研究机构专业人士的EB-2 NIW申请,宋律师事务所移民团队提供详细的资格评估与证据策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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