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客人给我的小费,公司却以扣除外卖App手续费为由拿走30%。”
Q客户是餐厅直接雇佣的外卖员。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全额拿到客人在线点单时留下的小费。雇主借口说“在线平台的手续费太贵”,在扣除一定比例后才将剩下的小费发给Q客户。辛苦跑腿的是Q客户,而部分小费却被用来填补公司的平台手续费。
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分析:小费完全属于“收取小费的员工”。
FLSA对小费的规定非常严格。顾客留下的小费 (Gratuity) 必须完全归该员工 (Tipped Employee) 所有。
虽然法律允许雇主以信用卡处理费 (Credit Card Processing Fee) 的名义,有限度地扣除极小的比例(约等于实际手续费率),但为了填补雇主本应承担的商业运营成本“外卖平台手续费”而克扣员工的小费,是明目张胆的违反小费法规的行为。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证明了公司的这种行为构成克扣工资 (Wage Theft)。
结果:全额追回被扣小费并获得惩罚性赔偿
我们纠正了雇主将商业成本转嫁给员工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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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1: 追溯并全额追回Q客户在整个工作期间被不当扣除的所有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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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2: 针对蓄意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获得额外的违约赔偿金 (Liquidated Da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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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3: 达成和解,要求公司全面停止非法的扣除小费惯例。
您用双脚跑出来的小费,不是老板的运营经费。宋东护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您守护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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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过往成功案例不保证未来结果。本文内容基于一般法律情境和过往成功经验重构,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务必咨询律师。
